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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027年推免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6-08-31 浏览次数:


云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027推免工作方案


学院学部(盖章):                   领导签字:                  

推免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


组员



推免工作

监督小组名单



推荐考核组名单

(暨材料审核组)


联系人

及联系电话


张瑾 0871-65911330   董晓燕 0871-65912848  王大鹏 0871-65954710


推荐阶段

推荐名额
分配原则(专业、班级名额如何确定等)


英语(师范专业 25 人(普通计划 6 人,卓越人才培养计划 19 人);日语专业1 人(普通计划)、西班牙语专业 1 人(普通计划)、阿拉伯语专业 1 人(普通计划)。




推荐候选人数与推荐计划的比例

英语(师范专业)(普通计划):9.16:1英语(师范)专业(卓越人才培养计划):2.89:1;日语专业6:1;西班牙语专业4:1;阿拉伯语专业4:1


推荐候选人确定原则

(详细列出,注明同分情况下如何排名)

1.推荐对象应为我院全日制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不含“一专多能”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师范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符合体检标准。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专业发展潜质。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违纪或学术不端的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

3.按《云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至推免当年,学生须通过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全部课程,其中,专业必修和专业限选课程不得有不合格记录,且其他课程不合格记录不得超过2门。学业成绩原则上采用课程首次取得成绩,严禁以刷分、重修刷绩点方式提升推免排名与成绩。学业成绩认定以2026年8月24日教务系统导出原始课程成绩、专业排名及重修记录为准。

4.学生前三年专业课程首次取得课程成绩计算的平均成绩在专业内排名前 20%。

5.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如果出现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专业平均成绩、科研成果成绩和实习实践得分进行排名;若经以上项目比对后得分仍然全部相同,则按照本科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的顺序优先推荐。

6.综合评价加分可纳入参军入伍服兵役、有组织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高水平学科竞赛获奖;学生在某一加分指标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各类加分设置分值上限,具体上限见学院科研成果及实习实践得分认定办法。学生科研成果及实习实践得分认定时间区间为2023年入学至2026年8月30日期间的成果、得分有效。除规定的专项计划外,不针对仅符合单项加分指标的学生单列名额或单独排序,所有候选人统一按综合成绩排序。

7.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高水平学科竞赛奖项须经学院推荐考核组审核鉴定,组织公开答辩,审核、答辩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存档;未经审核鉴定及答辩通过的成果奖项,不得纳入综合评价计分。高水平期刊目录、高水平竞赛赛事清单由学院提前对外公布。与导师共同合作发表的学术论文,需要导师撰写推荐信并签名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不含指导教师)合作产出的科研成果不纳入加分认定。

8.推免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学院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推免工作相关工作人员,本人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学生参与本次推免,须主动报备并全程回避;存在非直系亲属参与推免也须报备。学生报名时须主动报备利益相关关系。未按规定报备并对公平性造成影响的工作人员依规处理,涉事学生取消推免资格。

9.未按时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和证明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推免资格。

考核形式


按照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及《云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开展综合评价遴选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由大学本科专业课程学习成绩(60%)、科研成果(20%)、实习实践(20%)三部分构成。遴选阶段不组织专门笔试、面试考试就推免材料组织公开答辩,答辩仅作为成果真实性、原创性审核环节,不作为推免遴选考试。


推荐考核工作进程

及人员地点安排

1.8月28日17:00前,学院上报《云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027年推免工作方案》、《云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027年推免工作学生成果评定及实施细则》。

2.8月31日,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3.9月2日12:00前,推免工作小组,在学院116办公室,组织学生报名并提交《云南师范大学推免报名表》《云南师范大学推免思想品德考核表》及相关支撑材料。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填写并提交《云南师范大学推免生自愿放弃推荐的声明》。

4.9月3日,推免工作小组,在学院413会议室,开展推免资格审核、综合打分、排名,并在学院教务公示栏公示推免候选人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天。

5.9月5日(暂定),推免工作小组,在学院413办公室,组织推免候选人参加推荐考核组的公开答辩,审核推免材料成果的真实性、原创性,以及综合成绩与排名。通过审核和答辩的高水平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6.9月7日,推免工作小组组织推免候选人参加体检。

7.9月8日,推免工作小组,在学院413办公室,就推免候选人综合成绩排名与体检结果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

8.9月9日,推免工作小组,在学院教务公示栏公示推免考核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天

9.9月10日12:00前,学院上报《云南师范大学2027年推荐资格名单》、《云南师范大学推免生自愿放弃推荐的声明》、云南师范大学本科生专业成绩单等材料(复印件、原件扫描件电子版,扫描件电子版以“考生身份证号+姓名”的方式命名)。

学生科研成果(学生科研、参赛获奖等)、实习实践(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相关的实施细则(单独作为附件与本方案一起上报)

见附件《云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027年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及《云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申请推免科研成果及实习实践得分认定办法》。

其他说明事项

推免材料审核过程和成果答辩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举报监督电话:0871-659113300871-65912848


云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成绩考核评分实施细则


根据《全国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云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2027年推免工作学生成果评定及实施细则如下:

一、推荐对象应为我院全日制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不含“一专多能”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师范生。

二、推荐考核成绩由大学本科专业课程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实习实践三部分构成,总分100分,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推荐。如果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专业平均成绩、科研成果成绩和实习实践得分进行排名;若经以上项目比对后得分仍然全部相同,则按照本科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的顺序优先推荐。

1.大学本科专业课程学习成绩占60分,该项最终成绩=大学本科三年课程首次取得的专业平均成绩×60%;成绩来源以教务系统2026年824导出原始成绩、排名、重修记录为准,禁止使用刷分、重修后提高的成绩参与推免核算。

2.科研成果占20分,主要认定创新论文、科研立项和参赛获奖情况等;同一类别多项成果原则上只计最高一项,本板块设置分值上限;高水平科研论文、竞赛奖项须经过推荐考核组审核,组织公开答辩,审核、答辩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存档,审核通过后方可计分;与导师共同合作发表的学术论文,需要导师撰写推荐信并签名学生与亲属、利益相关人员(不含指导教师)合作成果不予认定加分。高水平期刊目录、竞赛清单学院同步公布。具体详见《云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申请推免科研成果及实习实践得分认定办法》。

3.实习实践部分占20分,主要认定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有组织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积极参加校院学术活动、团学活动及其他实习实践活动情况;同一类别多项实践经历原则上只计最高一项,板块设置分值上限。具体详见《云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申请推免科研成果及实习实践得分认定办法》。

4.学生科研成果及实习实践得分认定时间区间为2023年入学至2026年8月30日期间的成果、得分有效。

三、推免通知在学院网站、毕业生群、毕业生班级群公布,务必将推免事宜相关事项通知到每位2027届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留存通知痕迹;因个人原因未按时按要求上交材料视为自愿放弃推免资格,放弃者按照《外国语学院2027年推免工作通知》提交相应声明。

四、若日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专业符合推荐候选人条件者,均自愿放弃推免资格,该语种推荐名额转入英语(师范)专业普通推免计划内。

五、有任何考试违纪、处分或学术不端的记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六、所提交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必须真实、一致,对在申请和参加选拔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资格。对已录取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七、根据云南师范大学学费及住宿费管理相关文件规定,无故或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的不得参加推荐。

、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学院中层、推免考核、审核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学生参与推免必须主动报备并全程回避;存在非直系亲属参与推免也须报备。学生报名时须主动申报利益相关关系,未如实报备并影响公平遴选的学生直接取消推免资格。

九、已被接收的硕士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十、英语(师范)专业推免阶段,依据学生综合成绩排名,按先后顺序选择推免方向(签署推免方向选择确认书见附件1),所选方向一经确认,后期不予调整。

、学院设立推荐考核组,每组不少于3人,由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教师与辅导员老师组成,负责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真实性、原创性审核,组织公开答辩,审核、答辩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存档;通过审核和答辩的高水平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答辩录音录像及审核意见归档留存,任何人不得篡改。推免相关纸质材料学院保存不少于1年,扫描件、音视频电子资料按学校要求上交,集中保存不少于5年。

十二、本细则未尽之处,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国家、学校文件制定补充并予以解释


外国语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外国语学院推荐考核组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