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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须知

发布日期:2026-10-21 浏览次数:

全院师生员工: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全管理规定》及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要求,切实防范火灾风险,保障学院教学楼、办公室、语音实验室、资料室、学生宿舍等场所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筑牢校园消防安全防线,现将消防安全须知提醒如下:

一、办公与教学区域

(一)规范用电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使用“三无”插座,禁止多个大功率设备共用一个插线板;离开房间务必关闭电脑、投影仪、打印机等用电设备,拔掉电源插头,切断非必要电源。

(二)严禁在室内吸烟,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教室、语音实验室和图书资料室;不堆放纸箱、纸质资料等易燃杂物,保持通道整洁。

(三)爱护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严禁遮挡、挪用、损坏消防器材;不得堵塞、锁闭安全出口与疏散通道。

(四)严格遵守语音实验室设备操作规程,设备运行期间加强巡查,发现线路发热、异味、异响等情况,立即断电并向学院办公室报告。

二、学生宿舍区域

(一)宿舍内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煮锅、电热毯、大功率吹风机、卷发棒等各类违规大功率电器,严禁使用明火(蜡烛、酒精炉等)。

(二)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不串接插排;手机、电脑、充电宝充电时远离被褥、衣物、书本等可燃物,充电完毕及时断电,杜绝无人看管充电。

(三)宿舍内禁止吸烟,不存放酒精、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不堵塞宿舍门窗、楼道疏散通道,不遮挡消防设施。

(四)离校、外出前全面检查水电,关闭电源,排查火灾隐患。

三、学院日常消防安全要求

(一)熟悉所在区域安全出口、疏散路线,掌握灭火器“提、拔、握、压”基本使用方法,积极参加学院、学校组织的消防培训与应急疏散演练。

(二)发现电线老化、消防设施损坏、存在火灾隐患等情况,第一时间向学院办公室或学校保卫处报告。

(三)严禁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有人员居住和活动的室内、楼道、楼梯间严禁停放电动自行车,严禁将电池取回室内充电。

(四)如遇火情,保持冷静,采用正确方法进行逃生,并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

 

(图片来源:云南发布)